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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8-078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

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

关会计准则。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了修订。

    2018年12月29日,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15号通知的修订要求拟对财务报表相关

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

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

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

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

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

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

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

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

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

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
    (1)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用于分析填列企业

当期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2)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

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

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三类;

    其中,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

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

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

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

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
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另根

据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

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新金融

工具准则的执行,预计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产生一定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

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合理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公司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