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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3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

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刘小冰、叶建梅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