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9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赋予的职责,本着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监事会
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等各方面情况,参加了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
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
公司重大决议和决策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监督,认为公司
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开了五次会议 :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签署《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协议》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东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
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的议案。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三季报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2018年度工作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
的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2018年度的工作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运作,公司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
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未发现公
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通过对公司财务资料、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进行,符合
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
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协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各方现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本公司重复投资,并
提高公司综合效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
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
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
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
本实现。因此,整体来说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整体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整体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通过对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
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
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
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
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