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9-025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8日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金东先生 6、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午15: 00~4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375,718,10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07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372,298,9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7266%。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3,419,1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7,677,953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7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 表股份 4,258,8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316%。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3,419,1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6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2,677,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906%;反对 2,96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889%;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6,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60.3930%;反对 2,964,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8.6067%;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3%。 本议案表决通过。 2、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2,715,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2007%;反对 2,939,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823%;弃权 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74,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60.8879%;反对 2,939,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8.2811%;弃权 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1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2,674,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900%;反对 2,894,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703%;弃权 1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4,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60.3643%;反对 2,894,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7.6950%;弃权 1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06%。 本议案表决通过。 4、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2,575,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637%;反对 2,945,2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839%;弃权 19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35,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59.0749%;反对 2,945,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8.3593%;弃权 19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658%。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2,437,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270%;反对 3,202,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8525%;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57.2776%;反对 3,202,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41.7143%;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81%。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故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予以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4,532,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59.0359%;反对 3,022,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9.3700%;弃权 1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32,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59.0359%;反对 3,022,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9.3700%;弃权 1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42%。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2,571,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626%;反对 3,023,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8048%;弃权 1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31,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59.0228%;反对 3,023,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39.3830%;弃权 1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42%。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蒋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