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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2019-05-15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通诚评估”)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其已就标的资产出具了
中通评报字[2019]第 12098 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经审慎判断,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标的资产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
性做出如下分析: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公司聘请的中通诚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本次评估
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中通诚评估及其经办人员与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在现
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者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重组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
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确定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
供合理的作价依据和价值参考依据。中通诚评估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
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根据各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最终选取了收益法
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所选用
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本次重组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为基础确定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合理。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
评估机构本次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评估方
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好的相关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
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选用的参照数据、
资料可靠。因此,本次重组的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
见》之盖章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