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0-024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9日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金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6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9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61,710,81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65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 表股份 351,370,2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6058%。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340,5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340,563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 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340,5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7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61,344,2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986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3,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47%;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61,344,2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986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3,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47%;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61,344,2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986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3,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47%;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61,360,5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032 %;反对 3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9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90,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24%; 反对 3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8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故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予以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973,963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有 表 决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6.4547%;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3,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47%;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61,344,2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986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3,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47%; 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蒋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