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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1-04-29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1-021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223,300.41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747,389.9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后,2020年合并报表的可供分

配利润为-250,223,300.41元,2020年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2,372,650.93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0年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0,223,300.41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经营

情况和现金流情况,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

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

项目除外)。本条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均指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鉴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

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并结合《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而拟定的方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

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

正常经营及未来发展,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当前的实

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

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

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说明。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