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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1-034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总经理彭安铮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51,406,24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60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

表股份 295,370,2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9311%。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6,03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7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304,8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4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

表股份 13,268,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446%。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1,405,74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0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1,405,74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0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本议案表决通过。

    3、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1,405,74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0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1,405,24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0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0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

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1,405,74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0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振标、潘远彬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