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3-28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2-022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
钛白”)为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及贸易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
9.7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24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3)、《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徐州钛白”)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
银行”)申请授信 4200 万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为上述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与华夏银行分别完成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签署。
公司最新一期对徐州钛白的担保额度为 20,000 万元,本次担保
前可用担保额度为 20,000 万元。本次公司为徐州钛白提供担保 3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 17,000 万元。
南京钛白最新一期对徐州钛白的担保额度为 30,000 万元,本次
担保前可用担保额度为 30,000 万元。本次南京钛白为徐州钛白提供
担保 3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 27,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日
3、注册资本:625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郎辉
5、注册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天永路99号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硫酸法钛白粉及其综合利用化
工类产品、黄石膏、硫酸、硫酸亚铁产品生产、销售;热食类食品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徐州钛白20%的股权,公司全
资子公司南京钛白持有徐州钛白80%的股权。公司与徐州钛白关系结
构图如下:
8、贷款用途:用于徐州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21,725,046.60 1,128,230,341.94
负债总额 491,745,605.69 369,403,061.8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63,000,000.00 155,2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80,762,681.10 357,787,325.21
净资产总额 829,979,440.91 758,827,280.09
营业收入 893,113,749.70 850,297,463.05
利润总额 83,708,424.50 -72,533,808.70
净利润 71,152,160.82 -58,782,244.41
10、徐州钛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一)金浦钛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甲方(保证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担保范围:
(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
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
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
人的应付费用。
(2)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债权确定期间):2022年2月25日至
2023年2月25日。
5、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
如下方式确定:
(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
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
债权的确定日;
(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
行期限届满日。
(二)南京钛白最高额保证合同
甲方(保证人):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保证担保范围:
(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
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
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
人的应付费用。
(2)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债权确定期间):2022年2月25日至
2023年2月25日。
5、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
如下方式确定:
(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
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
债权的确定日;
(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
行期限届满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3)。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3.68%。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2500万元(含上述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52%。
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