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叶建梅)2022-04-29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叶建梅)
本人作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
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
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
4 次股东大会。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按时出席公司董事
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职期间,本人在会
议召开前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上认真
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2021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
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本人对上述议案及本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
异议。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
(次) (次) (次) (次) 亲自参加会议
董事会 8 8 0 0 否
股东大会 4 4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认真审核公司
提供的材料,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对公司相关事项分别审
慎负责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2月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
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
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6、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2021年5月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
“关于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年11月1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一)2021年2月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
“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2021年11月1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是董事会工作中不可或
缺的环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依据公司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认真履行职责,
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丰富的经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
决定出谋划策。
1、战略发展委员会
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了解公司项目管理
的工作情况,对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
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分析。
2、提名委员会
2021年,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公司
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进行了审查。
3、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1年参与审议内部审计
部提供的内审工作报告,定期与董事会沟通汇报工作情况。2021年,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分别审核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第一、第三季度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政策
变更、续聘审计机构及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等事项。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任职期间参与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
议,分别审核了公司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薪酬考
核体系、董事长薪酬标准等事项。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其他事项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公司及时、
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保证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
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2、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对公司所提供的会议材料进行了认真的
研究、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并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发表独立见解。认
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2021 年有关定期报告的编制说明,了解和掌握
了 2021 年定期报告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并
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
3、关注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独立董事多次与公司管理层、相关
部门人员就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进行交流沟通,并根据自身专
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就相关投资事项,要求以后公司执行董事及
经理层要提前向独立董事沟通并谨慎操作。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
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4、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内容
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不存在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工作汇报。2021 年度,
公司在疫情影响下仍然保持了稳健经营的态势,作为独立董事本人
对公司未来继续保持稳健经营并以更好的业绩回馈股东非常有信心。
在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独立、
客观的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此,感谢公
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叶建梅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