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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5-24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2-052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

钛白”)为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及贸易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

9.7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24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3)、《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徐州钛白”)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

银行”)申请授信 4000 万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为上述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与交通银行完成了《保

证合同》的签署。

    南京钛白最新一期对徐州钛白的担保额度为 30,000 万元,本次

担保前可用担保额度为 27,000 万元。本次南京钛白为徐州钛白提供

担保 4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 23,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日

    3、注册资本:625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郎辉

    5、注册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天永路99号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硫酸法钛白粉及其综合利用化

工类产品、黄石膏、硫酸、硫酸亚铁产品生产、销售;热食类食品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徐州钛白20%的股权,公司全

资子公司南京钛白持有徐州钛白80%的股权。公司与徐州钛白关系结

构图如下:
     8、贷款用途:用于徐州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89,808,786.02                1,265,190,660.04
负债总额                              442,147,164.87                  428,988,413.8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0,000,000.00                  190,231,546.54
         流动负债总额                 426,846,679.58                  413,476,991.18
净资产总额                            847,661,621.15                  836,202,246.22
营业收入                              353,709,632.98                1,221,476,476.23
利润总额                               17,216,601.85                   93,817,694.62
净利润                                 14,964,834.91                   73,141,707.34

     10、徐州钛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第二条       保证责任

     2.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2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

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
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

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

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

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3)。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5月23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0.55%。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2,500万元(含上述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15%。

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