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9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了解和核查,独立董事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情况。
独立董事:单文峰、孙洋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