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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福发A: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独立意见2011-06-15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的专项说明,截至2011年4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7,683,877.88元,其中:1、汽车电子系统项目
自有资金实际已投入金额为31,331,351.70元;2、新一代低噪音柴油发电机组项
目自有资金实际已投入金额为36,352,526.18元。公司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预先投入数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
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683,877.8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文

                                                         于宁杰

                                                         陈玲

                                                 201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