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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福发A:对外投资的公告2011-09-09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 A               公告编号:2010-036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强大实力和良好可靠的合作信
誉,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黄金
集团公司等七家企业共同投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制投资企业——中金增储
(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并于 2011 年 9 月 8 日签
订了《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
基金认缴总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认缴额为 1 亿元人民币。该基金公司设
立时注册资本为 5 亿元人民币,各股东按照比例出资,八家企业均以现金方式出
资。本公司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占基金公司股份为 10%。
    本次交易各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交易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亦不
构成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
成立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其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企业注册号为 100000000001620(4-1),法定代表
人为孙兆学,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 1 号。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注册成立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
企业。其企业注册号为 100000000031562(2-1),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3、北京恒基广业技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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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企业注册
号为 110108001378825,法定代表人为陈愉瑶,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 48
号。
      4、北京东宁川旭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北京市设
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企业注册号为 110103006164303,住所为北京
市东城区西花市大街 126 号龙鑫宾馆 407 室。
      5、北京航众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北京市设立并
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企业注册号为 110108010159419,住所为北京市海
淀区闵庄路 3 号清华科技园 26 号楼 D。
      6、北京市中青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北
京市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企业注册号为 110000001299250,住所
为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9 号东环广场北写字楼 6E 室。
      7、山西中青才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太原
市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企业注册号为 140100200451608,住所为
太原市迎泽区桃源南路 15 号 1 幢三单元 1 号。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 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29 号楼 3 层 306 室
         经营范围:贵金属、有色金属及其他金属探采矿权企业投资、矿业投资、
合作探矿、投资合作、投资管理(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出资情况
                                               出资金额   占公司股份比例
 序号                 投资人
                                               (万元)       (%)
  1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20,000         20%
  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
  3     北京恒基广业技贸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20%
  4     北京东宁川旭商贸有限公司                 20,000         20%
  5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
  6     北京航众工业有限公司                     10,000         10%
  7     北京市中青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5%
  8     山西中青财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0          5%
  以上各投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总计投资 10 亿元人民币。并均承诺在协议
签署之日起七日内,按照相同的缴纳比例,缴纳首次注册资本出资,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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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 20%,存入验资账户。各方自首次出资之日起的五年内缴足其认缴注册资本额。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基金公司投资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2、支付方式:各方按照《公司法》的约定以电汇方式或其它合法支付方式
将出资汇入登记机关指定的验资账户内,任何人不得动用。
    3、各股东资格要求
    (1) 股东为企业的,其须为内资企业,即该企业的直接和间接股东或合伙人
均为内资性质;股东为自然人,其须为中国国籍人士;
    (2)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及该股东的关联方,在基金公司存续
期间不得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存在或可能存在同业竞争关系;股东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业务的特殊性,拥有超过 200 家企业股权,不受此
条款的约束。
    (3) 各股东的最高持股份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4) 各股东之间不能成为一致行动人;
    (5) 本协议及基金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4、标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安排:
    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提名二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提名一名;北京恒基广业技贸有限责任公司提名一名;北京东宁川旭
商贸有限公司提名一名;北京航众工业有限公司提名一名;北京市中青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提名一名。董事长由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提名。
    5、协议的生效时间:
    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中国贵金属、有色金属以及其他金属矿业的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企
业经济效益的共赢,公司决定投资成立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
实现公司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的良性互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给投资者以更
好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金增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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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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