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基于我们的 独立判断,就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 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下,制定了 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 年)》,并提交公 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宁杰 陈玲 张梅 2012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