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本次会议。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合营企业 参与认购公司公开发行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合营企业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公司本次 2012 年公司债券, 其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 公司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边勇壮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的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合营企业大华大陆参与认购公司公开发行的 2012 年公司债券。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宁杰 陈玲 张梅 2012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