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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福发A:关于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履行相关承诺的公告2012-10-30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 A               公告编号:2012-051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履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下发的《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

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 号)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43 号),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对本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力民生”)、公司实际控制人章高路先生及其他股东历年来承诺事项和

履行情况进行自查。截止公告日,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

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目前尚处于承诺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主要有

以下几项: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力民生

   (一)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的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减少和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力民生于 2010 年 6 月 25 日向

上市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

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实

际经营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

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

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贵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

域,贵公司享有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

再发展同类业务。”

    2、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

   (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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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减持本公司股份中的承诺:

    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本公司解除限售

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国力民生将于

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章高路先生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的承诺:

   为减少和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章高路于 2010 年 6 月 25 日向上

市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实际经营

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

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

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贵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贵

公司享有优先权,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

业务。”

   (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事项的公告》)

   三、本公司

   本公司在未来三年(2012 年-2014 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承诺: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在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优先实

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若公司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累积水平较高,并且公司认为需要扩大股本

规模时,可以在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红。

   4、在公司实现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

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

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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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

   四、其他股东

   北京新荣拓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谷融通投资有限公司、奉友谊、张

传义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的承诺:

   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

  (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并检查本公司、公司股东及关联人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

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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