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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福发A: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3-04-18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 A               公告编号:2013-009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开拓民品市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美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重庆金美”)向重庆机电控股集团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
电工程”)销售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AFC设备、安防系统等,预计关联交易金
额合计5500万元。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
             关联人            项   目          (含税)
  类别                                                       (含税)   务比例
                                                (万元)
                                                             (万元)   (%)
           重庆机    电   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
向关联人                                          4500        1778.97     87.61
           控股集    团     二期 AFC 设备
销售产品
           机电工    程
(商品、软
           技术有    限
件、劳务)                    安防系统            1000           0          0
           公司

     (三)2013 年年初至披露日,重庆金美与机电工程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金额为 0 万元(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重庆机电控股集团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明全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机电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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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成套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制造、销售;机电、环
保领域范围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工程设计、
承包、安装(凭相关资质执业);机电工程系统集成、咨询、销售有色金属、黑
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机电工程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美的第二大股东重庆机电控股(集团)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持有重庆金美25%股权,持有机
电工程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五)项规定
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为重庆市政府下辖的机电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其下属的机电工程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向本公司支
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重庆金美与机电工程就轨道交通、门禁系统等领域采取合作,由金美公司向
其销售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 AFC 设备、安防系统等,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5500 万元。
    重庆金美与机电工程间的关联交易,以双方的互惠互利为原则,充分发挥各
自的技术和商务优势,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
场化为原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购销业务与关联方签署单项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按照平等竞争、
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与关联方长期进行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双方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
行的,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确定,因此,公
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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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美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与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遵
守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投资遵循了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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