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福发A: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6-28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 A 公告编号:2013-016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6月28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南路17号三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章高路
6、本次会议原通知于2013年6月7日发出,更新后的通知于2013年6月18日发
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名,代表股份184,907,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478%。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下列议案:
1、《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907,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907,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 2012 年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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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907,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 2013 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907,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闽华兴所(2013)审字C-137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834,878,24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6,697,564.80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转至以后使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906,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和《公司 2012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907,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907,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907,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周梦可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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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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