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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福发A: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7-30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 A           公告编号:2013-021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南路17号三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陈玲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1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名,代表股份184,906,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下列议案:
    1、《关于选举任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906,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章程修正案》
    审议通过后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906,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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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聘请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周梦可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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