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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福发A: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委托理财到期后继续投资的核查报告2013-11-18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到期后继续投资的核查
                                    报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神州学人”)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理财
到期后继续投资的议案》。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具体如下:
    一、 本次委托理财到期后继续投资具体情况
    目前,发行人总证券投资额度为 76,000 万元,其中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额度为 40,000 万元。(详见发行人于 2011 年 12 月 10 日和 2012 年 11 月 23 日披
露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3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鉴于上述委托理财将于近期到期,发行人为继续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其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
响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行人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
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的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二、委托理财的期限
    委托理财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三、资金来源
    发行人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发行人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委托理财事宜经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人投资部提出委托理财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发行人投资部等
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操作,经发行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发行人总经理及董事长
审批,由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拨出款项到相应的账户。
    3、发行人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资金的运作和管理,投资部负责委托理财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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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操作。发行人审计部每季度负责对委托理财事宜进行审计和检查,充分评估投
资风险并确保资金安全。
    五、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发行人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已进行了充分的
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其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
有利于提高其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发行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控制
    发行人制定了《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
告程序、责任部门等方面均做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发行人
还通过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七、本保荐机构意见
    发行人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公司证
券投资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发行人本
次委托理财到期后继续投资是根据发行人投资决策需要进行的,不会影响发行人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事项已获得发行
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25 号-证券投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发行人
委托理财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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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委托理财到期后继续投资的核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项骏                               卢宇林




保荐业务负责人:


                    白树锋




保荐机构: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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