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福发A: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3-11-18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
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委托理财到期后继续投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并制定了专门的《公司证
券投资管理办法》,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
种,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较低,收益相对稳定。
3、公司委托理财到期后继续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
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真
陈玲
张梅
2013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