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 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真 陈玲 张梅 2013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