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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福发A: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4-04-18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3

年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勤勉开展工作。现将2013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3年度,我们共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11次,对会议的各项议题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按照相应法规和《公司章程》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决

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列席股东大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数       会次数

  陈玲      11               3              8                0           3

  张梅      11               3              8                0           3

  任真       6               1              5                0           2
   注:任真女士系经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3年度,我们忠诚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发表独立

意见,具体如下:

   (一)201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们就《公司关于

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我们就公司对外担

保事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证券投资情况、续聘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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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系统项目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等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201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我们就提名任

真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调整公司证券投资额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四)201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就大股

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和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1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就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及本次交易审计、评估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13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我们就《关于

公司委托理财到期后继续投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13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我们就《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获取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

息, 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

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

护股东利益。

   (二)在任职后,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对公司提供

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我们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

建议性的意见。此外,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

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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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运作。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另行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201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4年,我们将

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

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

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

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

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真
                                                             陈玲
                                                             张梅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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