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福发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30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 A 公告编号:2014-084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以财政部 2014 年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原因
2014 年,财政部相继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于 7 月 23
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并从修订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订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
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根据规定,公司对应上述时间点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要求对期
初数或比较期间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三)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变更后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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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
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 7 月 23 日起执行修订
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 2014 年年度报告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除上述外,公司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监事
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
同控制、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
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按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其采
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影响金额(人民币元) 是否影响 是否影
调整事项 报表科目 响净利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
润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金增
长期股权投资 无 无
储(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 -22,000,000.00
司”核算的股权投资,追溯
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无 无
产”核算。 22,000,000.00
在“长期股权投资-南京蔚
长期股权投资 无 无
蓝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2,100,356.38
伙)”核算的股权投资,追
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无 无
产”核算。 2,100,356.38
2
-2,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无 无
在“长期股权投资-福发环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2,500,000.00
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核算 无 无
准备
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 2,500,000.00
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无 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00.00
无 无
减值准备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
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
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
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对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影响金额(人民币元) 是否影响 是否影响
调整事项 报表科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 净利润
在“资本公积”核算的公司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广 资本公积 -139,810,771.29
无 无
发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追
溯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无 无
核算。 139,810,771.29
公司本期及对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
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
务及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实施上述
新颁布或修订的准则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对比期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3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能更准确、可
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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