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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福发A: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2015-02-13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 A                 公告编号:2015-008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的议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74号文《关于核准神州学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367,81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70元,共募集
资 金 55,999.99992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278 万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54,721.99992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汽车电子系统项目、新一代低噪音柴油发电机
组项目、无刷同步发电机项目、配套用地和厂房建设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汽车电子系统项目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福州城东支行
新一代低噪音柴油发电机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福州福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                                                      州鼓楼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无刷同步发电机项目            福建凯威斯发电机有限公司
                                                          州闽都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
配套用地和厂房建设项目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11年6月10日、2013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15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加强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注销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及结算利息转入新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仅用于“配套用地和厂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拟注销子公司福建凯威斯发电机有限公司在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在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
集资金及结算利息转入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仅用于“无刷同步发电机
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万联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及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共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原签订
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将同时失效。公司将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其它募集资金专户不变。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
的管理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与使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独立
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