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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发展: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5-11-14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5-073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2015 年 11 月 13 日,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航天发展”、
“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力民生”)通知,国力民生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分别与蔡倩、郎红宾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国力民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
件股份 180,660,819 股中的 60,000,000 股转让给自然人蔡倩,将 50,000,000
股转让给自然人郎红宾。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力民生还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0,660,819 股。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国力民生       180,660,819         12.64        70,660,819          4.94
    蔡倩               0               0          60,000,000          4.20
   郎红宾              0               0          50,000,000          3.50
    合计         180,660,819         12.64        180,660,819        12.6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数码港大
厦 2015-666 号
    法定代表人:章高路
    注册资本:25,05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100025141
    税务登记证号:650152724216376
    成立日期:2000 年 11 月 06 日
    营业期限:2000 年 11 月 06 日至 2029 年 11 月 06 日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
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自然人蔡倩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70523******0320;自然人郎红
宾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10121******0075。上述两位自然人与国力民
生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两位自然人之间也无关联关系,亦不
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双方 :出让方为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方为
蔡倩、郎红宾。
    2、拟转让股份的性质、数量及比例:国力民生拟向蔡倩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60,000,000 股(占总股本 4.20%),向郎红宾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00 股(占总股本 3.50%)。
    3、股份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确定为 14.00 元/股。
蔡倩股份转让价款为 84,000 万元,郎红宾股份转让价款为 70,000 万元。
    4、付款方式:蔡倩、郎红宾应在有关部门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登记完成
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国力民生支付总价款的 20%作为首付款,在蔡倩、郎红宾出
售航天发展股份后的 3 个月内向国力民生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剩余价款。
    5、协议生效的条件及股份交割: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签订协议之
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之内,国力民生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
过户登记等手续。
    6、关于减持的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力民生、蔡倩、郎红宾同意继续
遵守中国证监会(2015)18 号文件中“从即日起 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
股份”的规定,在 2016 年 1 月 9 日前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航天发展股份。
    四、前期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国力民生在发行股份购买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并向中国航
天科工集团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时承诺:在本次重组顺利完成,新股权登记完毕之
前,不减持任何航天发展的股份。自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三十六个月期间内自行转
让或上市交易的股份数不超过目前持有的航天发展股份数的30%,如在三十六个
月期间内需转让或上市交易的股份数超过目前持有的航天发展股份数的30%,将
预先征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同意。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已书面同意国力民生本次重组完成后
可在法律法规内自行持股和自主减持。本次重组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
力民生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外不存在其他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同时,国力民生已
按照中国证监会(2015)18号文件规定未在二级市场上减持本公司股份。
      五、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完成后,国力民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4.94%,蔡倩持有本公
 司股份比例为 4.20%,郎红宾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3.50%。本次股份转让对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及股票价格不造成负面影响,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将于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公司将持续
 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