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发展: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一)2016-02-01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6-005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具体投资事宜尚需各方
共同协商确定,并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本次框架协议签订后,将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
查、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工作。本协议仅为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
具体的实施内容、进度、投资金额以及投资回报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
经营成果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尚无法判断。本公司将会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合作
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意向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信息电子技术业务,发展微电子及微系统技术产业,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31 日与
江苏博普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普公司”)及其股东北方电子研
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电子研究院”)、复旦大学无锡研究院、无锡派伊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伊公司”)及自然人多新中、姚荣伟签署《合
作框架协议》,拟以现金方式(具体金额将在评估基础上进行商议)对博普公司
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博普公司 51%的股权。公司与上述各方不存在关
联关系,故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博普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无锡滨湖区高浪东路 999 号
营业执照:9132021158556351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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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培康
注册资本:95,555,700 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元器件、物联网设备及
系统、通信设备及系统(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研发、
设计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售、计算机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博普公司吸纳了两名“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专业从事微波、毫米波的
功率芯片、器件及组件研发和设计,同时引入了众多高学历专业人才,整合成了
现有的功率芯片、器件及组件专业研发设计团队。同时,团队核心成员具有微电
子领域相关知识产权,使得整个技术团队具备了从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封装、
组装到测试等环节的核心技术。目前,博普公司已开发出成熟的 LDMOS、GaN 微
波功率器件、模块,在国内军工及军民两用市场有较大的应用前景。
三、合作方介绍
1、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凤栖东路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 101 号大楼 2 层、
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8MA6TX5QL5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梁培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雷达及配套技术、通讯与电子对抗技术、电子和
通讯技术、电磁技术、雷达核心组件器件、集成电路与器件、微电子器件、微波
毫米波器件、微机电系统器件、传感器与专用集成电路及微小型电子系统、北斗
应用技术、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和技术除外)。
2、复旦大学无锡研究院
开办资金:4,09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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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 999 号
业务范围: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公共服务、技术转移、企业孵化
3、无锡派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 999 号启航大厦 507 室
营业执照:320211000187323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法定代表人:姚荣伟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物联网的技术开发;半导体
分立器件、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子器件、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不含卫星
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设计、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
4、自然人多新中,身份证:650102********2136,系电子系统设计专业海
归博士,为博普公司技术领域核心成员。
5、自然人姚荣伟,身份证:310104********4472,系博普公司总经理。
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致力于共同发展基于微波、毫米波的功率芯片、器件及组件,完成
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封装、组装、测试等。
2、博普公司股东均同意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本公司作为新股东,本公司
以现金方式向博普公司一次性增资,实现对博普公司的控股。增资完成后,本公
司持有博普公司 51%的股权,其他各股东方保持原相对股权比例不变,则各股东
增资前后股比如下:
股 东 增资前股比(%) 增资后股比(%)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57.56 28.20
复旦大学无锡研究院 20.93 10.26
无锡派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80 8.23
自然人(多新中、姚荣伟) 4.71 2.31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1
合计 100 100
或某一方可经各方一致同意后向本公司出让其所持部分或全部股权,各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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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比例相应调整。
3、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果
各方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6 个月内未签订进一步合作的协议,则本协议自动失
效,但各方可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该期限予以适当延长。
五、本次投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作为军工企业的资源背景和市场优势,奠
定公司微电子领域发展基础,拓展和完善公司微电子领域产业布局,提升公司信
息技术产业整体实力,从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使得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地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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