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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12-16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谢永恒、王建国、飓复(上海)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飓复投资”)、上海
镡镡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镡镡投资”)、铢镰(上海)投资管理中心(以
下简称“铢镰投资”)、沈志卫、福州中科精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科精创”)、丁晓东、宋有才、成建民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锐安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安科技”)66%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的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本次交易
的相关材料,并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是公
平、合理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最
大化。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玲
                                                            任真
                                                            杨雄
                                                    2016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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