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发展: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2017-04-14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7-015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待获得一系列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
理有权部门完成对标的公司锐安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的备案,国务院国资
委、财政部、公安部、商务部完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审批,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交易方案等。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取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等
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2 月 17 日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的调整事项,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尚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
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4
月19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航天发展,证券代码:000547)自2016年4月19
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4月25日,因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发布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6年5月26日、2016年7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
牌公告》,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2月3日,公司发
布《董事会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申请继续停牌。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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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进展公告》。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16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
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
车业务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在直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深圳证券交
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于2016年12月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
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
及的事项,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与答复,对重组相关文
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有关回复及《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
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
年1月3日开市起复牌。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进一步积极推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的
审计、评估等工作大部分已完成,等待主管部门确认。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
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事项,并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2 月 17 日修订的《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的调整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待获得一系列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
理有权部门完成对标的公司锐安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的备案,国务院国资
委、财政部、公安部、商务部完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审批,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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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交易方案等。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取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等
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披
露的《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及尚需履行的
审批程序进行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 30 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根据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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