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基于审慎判断并与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之 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玲 任真 杨雄 2017 年 5 月 12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