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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发展:关于适时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4-04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航天发展                公告编号:2018-039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适时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推动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发展,缩短公

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公司拟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科工财务公司”)签订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协议,开展针对公司及所属子

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本次保理业务的

保理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理融资期限根据后续签订的协议约定。

    (二)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

时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适时

办理与本次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

议文件等事项。鉴于公司与科工财务公司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航天科工”)控股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科工

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刘著平先生、朱弘先生、李轶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

议案,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进行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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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B座12层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12层

       5、主要办公地点: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12层

       6、法定代表人:尹兴彤

       7、注册资本:238,489万元人民币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9、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

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

资租赁。

       10、主要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科工财务公司是航天科工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投

资成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科工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航天科

工。

       11、历史沿革:科工财务公司是由航天科工及其下属的14家成员单位投资成立

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01年11月成立。

    12、财务数据:根据北京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

审字【2017】01540138号审计报告,科工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截至2016年

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130,334.8万元,负债总额为6,754,986.4万元,净资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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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5,348.4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为76,382.2万元。

    13、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为航天科工,科工财务公司是航天科工

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投资成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科工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是航天科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

规定的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4、经查询,科工财务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对应保

理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将在实际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发生时,与科工财务公司签订协议,

每笔业务定价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科工财务公司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协议,开展针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

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本次保理业务的保理融

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理融资期限根据后续签订的协议约定。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

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

具有积极意义。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互相存在控制关系的其

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6,063.33万元。
    八、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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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

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

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

间,加速资金周转。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规则,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通过翻阅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文件、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情况、获取公司财务相

关信息等方法进行核查,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核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适时办理应收账款无

追索权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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