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12-15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公司总经理王文海提名,我们认真审阅了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候选人弓
兴隆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我
们未发现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雄
马玲
胡俞越
2020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