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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发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航
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航天发展”)2018 年
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独立
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航天发展本次
交易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资产购买情况

    (一)核准情况

    2018 年 11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航天工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向王建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978 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航天发展向王建国发行 17,595,884 股
股份、向谢永恒发行 17,595,884 股股份、向飓复(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发行 12,785,440 股股份、向上海镡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1,565,620
股股份、向铢镰(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1,340,800 股股份、向
沈志卫发行 8,231,992 股股份、向丁晓东发行 4,115,996 股股份、向宋有才发行
3,910,196 股股份、向成建民发行 2,057,998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锐安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锐安科技”)总计 43.34%股权;向张有成发行 8,510,189 股股份、
向欧华东发行 3,697,899 股股份、向汪云飞发行 3,184,870 股股份、向黄日庭发行
2,866,383 股股份、向周金明发行 2,821,530 股股份、向南京壹家人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发行 2,002,376 股股份、向朱喆发行 884,686 股股份、向石燕发行 864,662
股股份、向周海霞发行 424,649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南京壹进制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1
公司(以下简称“壹进制”)总计 100%股权;向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14,178,315 股股份、向北京航天科工信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 4,232,333
股股份、向共青城航科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2,342,596 股股份、向冷
立雄发行 408,420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航天开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开
元”)总计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0,000 万元。

    (二)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锐安科技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746736751Q)。本次变更后,锐安科技 43.34%
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锐安科技成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

    壹进制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社
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100682510648R)。本次变更后,壹进制 100%股权已过户
至公司名下,壹进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航天开元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2700220223B)。本次变更后,航天开元 100%
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航天开元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18 年 12 月 19 日,瑞华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01540011 号)。
经核验,截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王建国等十五名自然人、飓复
(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七家单位以其拥有经评估股权认缴的新增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35,618,718.00 元,溢价部分转增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35,618,718.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565,247,615.00 元。

    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
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确认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增发股份登记数量为 135,618,718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
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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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绩承诺及完成情况

    (一)业绩承诺情况

    锐安科技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的整体业绩承诺为相关年度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6,000 万元、
19,710 万元、23,200 万元和 26,500 万元,若锐安科技在盈利承诺期内当年实现的
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即未完成承诺业绩,
协议项下补偿义务人同意按相关比例对航天发展进行补偿。

    南京壹进制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的整体业绩承诺
为相关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1,880 万元、2,350 万元、2,930 万元和 3,520 万元。若南京壹进制利润
补偿年度实现的实际累积净利润数低于上述当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的,则补偿责
任方按照本次交易前其拥有南京壹进制相应股份比例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航天开元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的整体业绩承诺为
相关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250
万元、1,560 万元、1,980 万元、2,400 万元和 2,640 万元。若航天开元利润补偿年
度实现的实际累积净利润数低于上述当年累积净利润承诺数的,则补偿责任方按
照本次交易前其持有航天开元相应股权比例向航天发展进行补偿。

    标的公司承诺利润补偿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
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时,上述净利润指标还应扣除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数。具体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对盈利预测的影响数额计算公式
如下: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对盈利预测的影响数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用于增资
或借款标的的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标的公司的所得税税率)×资金实际
使用天数/365。其中,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根据实际经营中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
贷款利率确定。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瑞华专
审字【2018】01540269 号、瑞华专审字【2018】01540270 号、瑞华专审字【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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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40271 号)和 2018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9】
 01540036 号、瑞华核字【2019】01540034 号、瑞华核字【2019】01540035 号),
 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5789 号、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5787 号、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5788 号、致同专字(2021)第 110A008446
 号、致同专字(2021)第 110A008448 号、致同专字(2021)第 110C009182 号),
 锐安科技、壹进制和航天开元 2017-2020 年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如下:

               项目                 锐安科技             壹进制             航天开元
2017 年承诺业绩                            16,000.00         1,500.00            1,250.00

2018 年承诺业绩                            19,710.00         1,880.00            1,560.00

2019 年承诺业绩                            23,200.00         2,350.00            1,980.00

2020 年承诺业绩                            26,500.00         2,930.00            2,400.00

2017-2020 年累计承诺业绩                   85,410.00         8,660.00            7,190.00

2017 年实现业绩                            16,290.80         1,578.41            1,207.08

2018 年实现业绩                            20,388.34         2,068.68            1,904.60

2019 年实现业绩                            23,969.96         2,821.20            1,558.83

2020 年实现业绩                            26,061.94         3,205.49            1,593.35

2017-2020 年累计实现业绩                   86,711.04         9,673.78            6,263.86

2017-2020 年累积业绩完成率                 101.52%           111.71%              87.12%

      航天开元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2,621.82 万元,其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的整体业绩承诺为相关年度经审计扣除非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 1,250 万元、1,560 万元、1,980 万元、2,400 万元和 2,640
 万,各年业绩承诺总和为 9,830 万元。航天开元 2017-2020 年实际完成业绩情况如
 下:

        年度          承诺业绩(万元)      实际完成业绩(万元)        差额(万元)

     2017 年                    1,250.00                 1,207.08                 42.92

     2018 年                    1,560.00                 1,904.60               -344.60

     2019 年                    1,980.00                 1,558.83                421.17

     2020 年                    2,400.00                 1,593.35                806.65

        合计                    7,190.00                 6,263.86                926.1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锐安科技和壹进制已完成 2017-2020 年累计业绩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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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航天开元 2017-2020 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263.86 万元,
未达到本次交易约定的承诺业绩,差额为 926.14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主
要如下:

    2020 年航天开元受新冠疫情对其及下游企业单位影响,部分业务实施进度滞
后;信创产业和等保业务新项目受政府部门分步分项验收等流程周期因素影响,
项目进度及收入确认有所推迟;部分中大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 2020 年未能全
部竣工验收,且部分标的因疫情等原因招标时间延迟,未能在 2020 年度完成项目
实施。综上,航天开元 2020 年未完成业绩承诺。

    三、航天开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涉及的补偿事项

    (一)补偿金额/股份数额的计算及补偿方式

    补偿义务人为航天资产、航信基金、共青城。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承诺,
在每个利润补偿年度,如果航天开元当年实现的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
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就其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航天资产、航信基
金按照其拥有航天开元相应股份比例进行补偿,累计补偿金额以本次交易价格为
上限。共青城按照其及冷立雄合计拥有航天开元相应股份比例,以其及冷立雄在
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本次交易对价为上限进行股份及现金补偿。补偿义务人应优先
采用股份补偿,不足部分采用现金补偿。具体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
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标的公司全部股权评估交
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股份计算结果余额不足 1 股的,按 1 股处理。

    如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至上市公司收到如协议约定的全部股份补偿
之日之间存在资本公积转增、送红股、缩股等行为,相关应补偿股份数按上述公
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或依据深交所有关
规定进行调整;如上市公司在前述期间实施现金分配的,现金分配的部分由补偿
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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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股份数量。

                补偿责任方持有的当期股份低于其当期应补偿数量时,应以现金补足该股份
            差额数量对应的补偿金额,现金补偿金额=当期补偿金额-补偿责任方持有的当期股
            份数量×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
            补偿的金额不冲回。航天开元各利润补偿年度的实际净利润由上市公司届时聘请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予以确
            定。

                航天发展应当在当年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
            补偿及回购事宜方案,并对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股份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格
            全部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根据协议规定,以现金方式承担净利润预测补偿责任
            的,补偿义务人的现金补偿款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起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
            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股份补偿情况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的计算方案,补偿义务人航天资产、航信基金、共青城因
            航天开元 2020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比例、补偿金额、补偿股份及补偿现金
            的情况如下:
                                             发行价
                                                       对应股份补      现有限售股数
                            应补偿金额         格                                      补偿现金    现金分红返
补偿责任方         比例                                  偿数              量
                              (万元)       (元/                                     (万元)    还金额(元)
                                                         (股)          (股)
                                             股)
 航天资产          67.00%    12,437,566.22     10.69       1,163,477      14,005,968           -      102,385.98

 航信基金          20.00%     3,712,706.33     10.69        347,307        4,180,886           -       30,563.02

 共青城            13.00%     2,413,259.12     10.69        225,750        1,723,506           -       19,866.00

  合计          100.00%      18,563,531.67     10.69       1,736,534      19,910,360           -      152,815.00
            注 1:现有限售股数量为各补偿责任方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中的限售股数量。
            注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过一次现金分红,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88 元(含税)。上述应补偿股份对应现金分红按规定予以返还,共计 152,815.00
            元人民币。

                2020 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将由上市公司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格全部进行
            回购并予以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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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8 日,航天发展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开元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说明及补
偿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航天发展将督促航天资产、航信基金、共青城等交易对方按照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的相关约定方式及时履行补偿义务,上市公司也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后,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锐安科技和壹进制 2017-2020 年累计实际业绩超过
累计承诺业绩,相关业绩承诺方对锐安科技和壹进制 2017-2020 年的业绩承诺已经
实现。

    航天开元 2017-2020 年未能完成累计承诺业绩,根据航天发展与重组交易对方
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航天资产、航信基金及共青城应向上市公
司补偿相应数量的股份。上述补偿方案已经航天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补偿方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财务顾问将对相关补偿事项进展保持
关注,督促上市公司及业绩承诺方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本次重组中关于承
诺利润未达预期的补偿承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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