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发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正案2022-03-31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正案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 原《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条款 修订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条款
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航天工业 第一条 为了规范航天工业发展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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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范性文件及《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 航 天 工 业发 展 股份 有 限公 司 章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以
下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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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
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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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
(六)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
项目。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还应当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
对外投资等的,还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
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注:新增第十六条,其后各条款序
号顺延。
第十九条 公司超募资金可用 第二十条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 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应
款,每 12 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 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且应当符合
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应当经公司 以下要求: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 (一)公司应当承诺补充流动资金
3 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
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发表明确同 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
意意见并披露。公司应当承诺在补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 (二)公司应当按照实际需求偿还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银行贷款或者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
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 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供财务资助并披露。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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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公司以发行证券 删除
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
的,应当确保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办
理完毕上述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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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就
资产转移手续完成情况出具专项法
律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 公司以发行证券 删除
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
5 或者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相
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和履行涉及
收购资产的相关承诺。
第三十二条 上市公司全部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
集资金项目完成前,因部分募集资 目完成前,因项目终止出现节余资金,
金项目终止或者部分募集资金项目 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完成后出现节余资金,将部分募集 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应 (一)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6 当符合以下要求: (二)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
(一)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实施;
(二)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 (三)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
目的实施; 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
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四条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
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应当按照在建项目
和新项目的进度情况使用。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
新项目,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及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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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应当出具专项意见。项目涉及关
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的,还
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注:新增第三十四条,其后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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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顺延。
第三十五条 公司当年存在募 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
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 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
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
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 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鉴证报告。 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将会计师事务
…… 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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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媒体披露。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董事会的专
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鉴
证,提出鉴证结论。
……
第三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 第三十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
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
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经 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 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
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 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 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并承
告。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并承担必 担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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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费用。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前款规定的鉴
证报告后及时公告。如鉴证报告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在违规情
形的,董事会还应当公告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者
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者拟采取的
措施。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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