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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发展: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
                             意见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公
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就有关情况进行的介绍说明、以及向
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事务所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
现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在《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等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事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
险。2020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为控股孙公司江苏大洋海洋装备有限公司开具的预付
款退款保函提供担保,2021 年末余额 2,983.83 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除此事项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2021 年当年未有新增对
外担保。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章程》已设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款,并明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违法违规
事项的处置机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行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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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分配预案综合考虑
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变更 2011 年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变更 2011 年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可满足公司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变
更 2011 年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的有关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
制体系。《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公司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希望公司能根据外部环境的变
化和新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
的执行力,提高内部控制效力。
    六、关于航天开元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说明及补偿方案的独
立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关于航天开元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说明及补偿
方案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
                                   2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
融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俞越

                                                            叶树理

                                                            杨松令
                                                    2022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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