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关于收购兴安公司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2019-11-21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收购兴安公司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独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收购靖煤集团所持兴安公司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为保住稀缺资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控股股东持股的白银兴安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股权并增加出资,我们
事前对公司本次收购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实,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节约公
司费用支出,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作用,同时,公司保住
稀缺资质,拓展业务范围,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交易价格以出资金额原价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将《关于收购白银兴安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股权并增加出资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关于收购兴安公司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收购兴安公司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审核,
我们认为: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白银兴安矿用产
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股权并增加出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 6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 9 名非关联董事
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
案。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收购控股股东靖煤集团所持兴安公司股权并增加出资,本次收购有
利于节约费用,确保公司矿井安全、合法、合规生产,存续资质为下一步拓展业
务范围创造条件,本次关联交易收购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交易定价公允,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关联交
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发展战略。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郭秀才、庞国强、魏彦珩、田松峰、周一虹
2019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