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12-31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职工住宿需求,优化人才环境,公司购买关联方面向公众对外公
开发售的新售楼盘,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建筑成本,综合考虑当地市场上类似楼盘
销售价格以及对外公开售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关于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房屋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 7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
董事会的 8 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充分利用关联方房屋就近便利优势,用作公司人才公
寓,能够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充分调动引进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交易价格依照建造成本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风险
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关于对红会一矿南翼井田搬迁费会计处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红会一矿南翼井田搬迁费的会计处理,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
必须事项,本次会计处理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魏彦珩、田松峰、周一虹、陈建忠、袁济祥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