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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靖远煤电:关于下属红会第一煤矿南翼井田搬迁费会计处理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1-89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红会第一煤矿南翼井田搬迁费会计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

红会第一煤矿南翼井田搬迁费会计处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红会一矿南翼井田井下资源与白银会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会通煤业”)地面及部分井下建筑、构筑物投影存在重叠,南翼井田开采对

地面居民房屋和生产设施、会通煤业井筒及地面建筑产生扰动,影响地面居民生

产生活、会通煤业地面及井下设施安全,进而影响了南翼井田正常生产。2021

年以来,煤炭市场持续高位运行,煤炭产品利润率升高,为了确保南翼井田正常

采掘生产,有效释放煤炭产能,经与当地市、区政府、会通煤业协商协调磋商,

公司与平川区政府、会通煤业分别签署了协议,公司需要承担南翼井田涉及村民

易地避险搬迁安置费用,以及会通煤业主副井筒、工业广场整体搬迁费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承担的搬迁费用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承担搬迁费有助于

红会一矿南翼井田正常生产,南翼井田正常生产后,将增加红会一矿煤炭产量

60 万吨/年,有利于长期稳定公司产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居民搬迁费用已经确定或准确预估,可使用

公司已经计提的维简费,维简费用不足部分可一次性记入当期生产成本。扣除前
期已摊销金额后,以上搬迁费余额合计约 18007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和承

担金额为准),约占 2020 年公司经审计利润总额的 34.06%,占 2020 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0.44%,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15%。公司

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本年度将以上搬迁费计入红会第一煤矿制造费

用。

    2021 年度煤炭市场整体处于上行周期,今年 1-9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4.64 亿

元,2020 年全年实现净利润 4.45 亿元,以上搬迁费的计提和会计处理不会引起

公司本年净利润较上年发生大幅变动。

       三、董事会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1 年度对该费用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1 年度对下属红会一矿南翼井田搬迁费进

行会计处理。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红会一矿南翼井田搬迁费的会计处理,属于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事项,本次会计处理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

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同意本议案。

       五、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对下

属红会一矿南翼井田搬迁费进行了会计处理,本次会计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会计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合理性说明;

   4、独立董事意见;

   5、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