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电:关于不提前赎回靖远转债的公告2022-05-20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2-58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靖远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期间触发“靖远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本次
不行使“靖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2022 年 8 月 20 日),若公司再次触发“靖远转债”的赎回条件,均
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靖远转债”。
2、以 2022 年 8 月 20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靖远转债”再次触发
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靖远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靖远转债”的议案》。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靖远转债”基本情况
1、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公
开发行了2,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000万元。
2、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76号”文同意,公司2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2021年1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靖远转债”,债券代码“127027”。
1
3、转股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6 月 1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2
月 9 日)止。
4、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日)公司
现有总股本2,286,971,050股剔除回购库存股份46,733,789股后的2,240,237,261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靖远转债” 的转股价格
由3.33元/股调整为3.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
因公司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1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286,971,050 股 剔 除 回 购 库 存 股 份 53,810,888 股 后 的
2,233,160,1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靖远转
债” 的转股价格由3.23元/股调整为3.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0月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67)。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8日)公司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靖远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3.13元/股调整为3.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1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28)。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靖远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2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5月19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本次“靖
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靖远转债”。同时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8月20日),若公司再次触发“靖远转债”的赎回条件,均
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靖远转债”。以2022年8月20日后首个交易日重
新计算,若“靖远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
定是否行使“靖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靖远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靖远转债”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