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电: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2022-08-2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
承诺函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靖远煤电”)委托,担任靖远煤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的规定,本公司对本公司是否存在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审慎分析,现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
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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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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