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10-31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在公司聘任总经理的审议和表决过程中,董事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2、经审阅聘任人员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未发
现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刘昌平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应决策、监督、
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刘昌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况;
2、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白银银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向商业银行申请 1,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靖煤集团
白银热电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 1,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事
项已经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此之外,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魏彦珩、田松峰、周一虹、陈建忠、袁济祥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