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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肃能化: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
构”)作为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化”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对《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
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
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采取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
控制制度、抽查内部控制过程记录文件,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等沟通
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
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甘肃能化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整个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基本上实现了预定
的各项内部控制目标,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整体上是充分、有效的。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对
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甘肃能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中信证券认为:甘
肃能化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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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情况较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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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泽由                  李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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