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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茵体育: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20-12-14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成都文化旅游
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购买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所持有的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3.34%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
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详
见公司发布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的涨跌幅情况,以
及同期大盘指数、行业指数的涨跌幅情况如下: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第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0 年 10 月 30 日)   (2020 年 11 月 27 日)

公司(000558.SZ)股票收盘价
                                       2.91                     3.37              15.81%
         (元/股)

  深证成指(399001.SZ)              13,236.60                13,690.88           3.43%

     证监会房地产指数
                                     2,452.02                  2,633.62           7.41%
      (883028.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12.38%

                        剔除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8.40%

    综上所述,在分别剔除同期大盘因素(深证成指,399001.SZ)和同期行业
板块因素(证监会房地产指数,883028.WI)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
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公
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
涨跌幅不构成异常波动。
特此说明。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