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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体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0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海燕




         二〇二一年四月




              - 1-
          本人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极大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
   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黄海燕          9          0          9            0            0      否         0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0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仔细阅读会议的议案及
   其相关材料,并发表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日期              会议                          事项                   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
  2020 年 4 月 24 日                                                             同意
                        第六次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
  2020 年 12 月 11 日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收购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2-
       日期               会议                            事项                      意见
                                     1、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次会议
                                     4、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
                                     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
2020 年 4 月 28 日                                                                  同意
                      第七次会议     项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020 年 8 月 25 日                                                                  同意
                      第八次会议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
2020 年 9 月 16 日                                                                  同意
                      第九次会议     押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2020 年 10 月 15 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
2020 年 12 月 11 日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收购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 100%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
 行现场办公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其
 他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他们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亦通过
 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有价值的意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0 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由董事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
 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
 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

                                            - 3-
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
专业知识的学习,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公
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我的联系方式为:haixi021@126.com。


                                                       独立董事:黄海燕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 4-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谭洪涛




         二〇二一年四月




              - 5-
         本人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谭洪涛          9          0          9            0            0     否          0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0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仔细阅读会议的议案及
  其相关材料,并发表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日期              会议                          事项                   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
 2020 年 4 月 24 日                                                             同意
                       第六次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
 2020 年 12 月 11 日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收购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6-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日期               会议                            事项                      意见
                                     1、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次会议
                                     4、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
                                     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
2020 年 4 月 28 日                                                                  同意
                      第七次会议     项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020 年 8 月 25 日                                                                  同意
                      第八次会议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
2020 年 9 月 16 日                                                                  同意
                      第九次会议     押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2020 年 10 月 15 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
2020 年 12 月 11 日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收购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 100%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
 行现场办公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其
 他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他们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亦通过
 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有价值的意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0 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由董事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
 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

                                            - 7-
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
专业知识的学习,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公
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我的联系方式为:530297143@qq.com。




                                                       独立董事:谭洪涛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 8-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海峰




         二〇二一年四月




              - 9-
          本人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极大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
   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张海峰          9          0          9             0           0      否         0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0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仔细阅读会议的议案及
   其相关材料,并发表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日期              会议                          事项                   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
  2020 年 4 月 24 日                                                             同意
                        第六次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
  2020 年 12 月 11 日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收购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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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会议                            事项                      意见
                                     1、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次会议
                                     4、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
                                     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
2020 年 4 月 28 日                                                                  同意
                      第七次会议     项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020 年 8 月 25 日                                                                  同意
                      第八次会议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
2020 年 9 月 16 日                                                                  同意
                      第九次会议     押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2020 年 10 月 15 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
2020 年 12 月 11 日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收购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 100%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
 行现场办公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其
 他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他们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亦通过
 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有价值的意见。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0 年,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由董事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
 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
 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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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
专业知识的学习,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公
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我的联系方式为:zhanghf_an@163.com。
                                                        独立董事:张海峰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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