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莱茵体育: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0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并发表如下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末的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46,040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未提供任何担保。我们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公平对等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外担
保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就对外担保
事项均及时进行了披露。
    二、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


                                   - 1-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需求,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日常经营
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四、关于《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黄海燕、张海峰、谭洪涛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