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莱茵体育: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1年4月)2021-04-27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1 年 4 月




                                  -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己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
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
会秘书的人员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五)公司现任监事;

                                      -2-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董事会秘书的情
形或监管部门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
秘书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
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聘任。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
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
向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三)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
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变
更后的资料。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工作并
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 及
时公告;
                                         -3-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
易所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
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
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提醒并立即如实
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
职责。
     第九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
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法律责任,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
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自事实发
生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解聘:
     (一)出现本细则第五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期内辞职或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时,公司应及时
                                         -4-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 将
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及其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公司
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
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
外。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
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此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