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体育: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9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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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
况、经营决策程序、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
的检查监督,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议案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十届监事会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 2021 年 4 月 9 日
第十次会议 4、《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
案》。
1、《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2 2021 年 4 月 26 日 2、《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十一次会议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十届监事会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2021 年 8 月 30 日
第十二次会议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十届监事会
4 2021 年 10 月 28 日 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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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全程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
细则》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工作合法规范。公司董事
会和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议的
工作;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
状况,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
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时,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关联交易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
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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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股权及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为剥离低效资产,及时收回投资,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
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级全资子公司香港莱茵
达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
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莱茵达”)在西南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香
港莱茵达 100%股权,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相关挂牌信息已在西南联交所指定的
网上交易平台第四产权(www.dscq.com)公开披露。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挂
牌公告期结束,共征集到莱茵达集团 1 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终成交
价为 2,600 万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交易双方签
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登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下属全资子
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展情况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截至目前,浙
江莱茵达已收到莱茵达集团支付的股权交易价款 2,600 万元及其代香港莱茵达向
浙江莱茵达清偿的债务人民币 556.53 万元,并与莱茵达集团完成了香港莱茵达
及其子公司公章、证照、财务资料、档案等管理权的转移,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
续正在办理中。
2、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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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因 2020 年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国滑雪场
带来较大冲击,致使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业绩也持续受到影响。现阶段,国际国
内疫情依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对体育运动和文旅产业的影响依然存在,为了切
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及公司审慎研究,公司中止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待条件成熟时,公司择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启
动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5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中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8)。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转让股权、中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公司实
际发展需要,稳步落实并持续优化公司体育产业布局,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资产
质量和财务状况,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涉及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或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
内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对董事会
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能够
有效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董
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八)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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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
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
监事会还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
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学习,从而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
监督职能。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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