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三峡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1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十届一次董事会。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一、经过对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审查,发
现聘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述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认为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二、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提名、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
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魏雪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向青女士、田
文全先生、胡忠超先生、李强先生、黄平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郭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蒋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宋蔚蔚 余长江 陶长元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