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三峡A: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7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现将
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有三名,分别为刘伟先生、宋蔚蔚
女士和余长江先生。
二、出席会议情况
1、2022年度,按照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公
司2022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事项披露
工作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其中1次为现场会
议,5次为通讯表决会议。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
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
缺席次数 备注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刘伟 6 6 0 0 2
宋蔚蔚 6 6 0 0 2
余长江 6 6 0 0 2
2、2022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我们均列席了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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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
我们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及提名董事候选人、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
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
联交易、确认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对参股公司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九届十四次)董事
会,我们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2、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九届十五次)董事
会,我们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确认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持续关联交易、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九届十七次)董事
会,我们对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九届十九次)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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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我们对公司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参股公
司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职,依据各专门委员
会实施细则,针对公司审计事项、内部控制事项、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事项、战略与风险事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董事候选人事
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等召开专门会议,并形成专门委员会决议,充分
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
五、2022年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所做工作
1、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获取公司经
营信息的主要来源,对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尤为重要。报告期内,我们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证
2022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根据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在年报编制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
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及审计内容进行沟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
责,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及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确保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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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
3、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及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
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从而促使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
六、报告期内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在接下来的任期内,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所给
予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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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刘伟 宋蔚蔚 余长江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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